中文
近日,德瑞克接到市局通知,在济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一楼计量器具型式许可证窗口领取到了电子拉力试验机型式批准证书(证书编号2014F376-37),加上之前领取的电子式抗压试验机(证书编号2014F277-37)、电子式压缩试验仪(证书编号2014F278-37)的型式批准证书,至此,德瑞克涉及的国家法定监管的计量产品已全部获得证书。
计量器具型式批准(样机试验)是依据《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承担定型鉴定的技术机构根据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制定的定型鉴定技术规范拟定鉴定大纲,并按鉴定大纲进行试验;承担定型鉴定的技术机构将型式评价报告报委托鉴定的计量行政部门,计量行政部门对型式评价报告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向申请单位颁发型式批准证书。
参加审核的型式批准的样机必须具备以下资料:(1)样机外形照片;(2)产品标准(含检验方法);(3)总装图、电路图和主要零部件图;(4)使用说明书;(5)制造单位或技术机构所做的试验报告等,德瑞克电子拉力试验机、电子式抗压试验机、电子式压缩试验仪等均满足上述条件,并通过现场严格的零点误差,线性误差、力值误差、颠簸实验等严格考核实验,各项技术指标均达到国家1级试验机的标准。
型式计量器具型式批准由于标准的3年有效期及新标准的实施,因此每隔3年就需要重新审核一次,此次是德瑞克公司第三次获得省计量院的型式批准证书。
相信、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生产许可证管理规范、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型式批准相关规定生产每一台的试验机都是德瑞克公司的代言人。
版权所有 @ 山东德瑞克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备案号:鲁ICP备12028852号-4 包装检测仪器与检测服务的优秀提供商.(鲁)-非经营性-2021-0099